【函文轉知】有關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115年受理學生提案受理時間及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第11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3次委員大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115年受理時間及說明如下: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5年3月16日(星期一);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115年9月15日(星期二),以送達本部時間計算。


原函、「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修訂後之「提案單」各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