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文轉知】有關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受理時間及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第11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3次委員大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每年受理收件時間如:
(一)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6日
(二)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9月15日
(三)以上均以送達教育部時間計算;如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
教育部公文.pdf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pdf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個人提案單.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