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性平法調查處理之事件致懲處,其對申復結果不服時之救濟適用身分及管道(97年3月28日)

國立大學校院之專案計畫教學人員因性別平等教育法調查處理之事件致懲處,其對申復結果不服時之救濟適用身分及管道,請依說明辦理,並請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