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兒童及少年性騷擾事件,係違反兒少法第30條相關規定,仍屬同法第34條第1項應於24小時通報之行為範疇(98年4月2日)

函轉內政部兒童局函示(如附件影本)有關校園兒童及少年性騷擾事件,係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相關規定,仍屬同法第34條第1項應於24小時通報之行為範疇,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