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確實遵循「性別平教育法」 之規定,加強宣導並切實執行(94年7月5日)
94年7月5日台中(二)字第0940085358號
有關鼓勵各校積極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並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本部業於94年5月3日以台訓(三)字第0940057440號函調查,尚有未執行者,請確實遵循「性別平教育法」 之規定,加強宣導並切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