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研議避免教師成為性侵害加害人之相關措施乙案(96年3月8日)
96年3月8日台訓(三)字第0960031355號函
為宣達加強家庭暴力防治網絡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保障,並請學校研議避免教師成為性侵害加害人之相關措施乙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並請轉知所屬學校或人員:
(一) 請學校於處理及通報家庭暴力(含學生目睹家庭暴力)事件時,將相關教師或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之保護措施列入處理機制。
(二) 爰請加強教師尊重性別平等,恪守教師專業倫理之宣導,並建議納入教師聘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