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推動友善校園—四要三沒有—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96年9月6日)
96年9月6日台訓(三)字第0960134646號函
檢送「持續推動友善校園—四要三沒有—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如附件),請配合宣傳並轉知所屬學校檢視與落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