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已建置「全國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97年8月1日)
97年8月1日台人(二)字第0970144492號函
本部已建置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規定情事之教師通報網路查詢系統,名稱為「全國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置於「全國不適任教師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