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得否做成停聘之決議疑義一案(97年11月5日)
97年11月5日台人(二)字第0970210970號函
所詢教師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得否做成停聘之決議疑義一案。教師如涉嫌行為不檢、或有性侵害性騷擾等情事,宜由學校教評會就個案具體事實究明後,依解聘或不續聘方式處理。解聘或不續聘等重大事項,由教評會先行審議後,陳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如其決議有違社會輿論、常情義理等,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亦應適時予以教評會適當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