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於學校擔任教育實習人員因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經申請調查或檢舉(98年10月19日)
98年10月19日台訓(三)字第0980179886號函
師資培育大學參與教育實習課程之實習生,於學校擔任教育實習人員因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經申請調查或檢舉時,由實習學校受理並邀該師資培育大學參與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