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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負責處理事件之人員,應嚴守依法保密之義務(96年10月3日)

學校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負責處理事件之所有人員,應嚴守依法保密之義務,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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