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詢教師涉性騷擾事件,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得否變更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懲處建議疑義(99年1月27日)
教育部99年1月27日台人(二)字第0990008399號函
所詢教師涉性騷擾事件,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得否變更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懲處建議疑義一案。
教師涉及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之處理遇有教師解聘、停聘、不續騁之情事,學校已依規定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調查小組予以調查,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就個案事證之調查與處理應尊重其專業判斷及調查結果。又教師涉嫌行為不檢或性騷擾等情事,情節重大,如已調查完成,由學校教評會就個案具體事實(經查證屬實,有人、事、時、地等資料)究明後,宜依解聘或不續聘方式處理。
教師涉性騷擾案件,教評會除應尊重性平會所為之事實判斷,其相關懲處之決議亦不得有違社會輿論、常情義理或不予審議等情形。
所詢教師涉性騷擾事件,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得否變更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懲處建議疑義一案。
教師涉及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之處理遇有教師解聘、停聘、不續騁之情事,學校已依規定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調查小組予以調查,各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就個案事證之調查與處理應尊重其專業判斷及調查結果。又教師涉嫌行為不檢或性騷擾等情事,情節重大,如已調查完成,由學校教評會就個案具體事實(經查證屬實,有人、事、時、地等資料)究明後,宜依解聘或不續聘方式處理。
教師涉性騷擾案件,教評會除應尊重性平會所為之事實判斷,其相關懲處之決議亦不得有違社會輿論、常情義理或不予審議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