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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及成立之「校園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與防治實施要點」及「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委員會」,其適用事宜之補充(93年9月29日)

93年9月29日台訓(三)字第0930109395A號函

為「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公布施行,貴校依本部八十八年函頒「大專校院及國立中小學校園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原則」訂定及成立之「校園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與防治實施要點」及「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委員會」(或小組)或相關委員會,其適用事宜之補充詳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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