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教師研習與園長會議中,將「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騷擾防治法」列為研習及宣導重點(94年4月21日)
94年4月21日台國(三)字第0940050598號
為加強幼稚園教職員工對「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之認識與了解,並落實性別平等教育,請 貴局(府)於幼稚園教師研習與園長會議中,將「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騷擾防治法」列為研習及宣導重點
為加強幼稚園教職員工對「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之認識與了解,並落實性別平等教育,請 貴局(府)於幼稚園教師研習與園長會議中,將「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騷擾防治法」列為研習及宣導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