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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條規定,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94年6月6日)

94年6月6日台高(二)字第0940071739號

請各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條規定,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相關事宜建請納入學則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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