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委員組成規定適用疑義乙案,各校仍應依法改組校教評會(94年7月7日)
94年7月7日台學審字第0940084065號函釋
依據各大專院校反應,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校教評會任一性別委員組成規定適用疑義乙案,各校仍應依法改組校教評會。現行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組成之任一性別委員如未達委員總數3分之1以上者,建議以聘請校外之該一性別委員或調整教評會委員名額等方式處理。
依據各大專院校反應,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校教評會任一性別委員組成規定適用疑義乙案,各校仍應依法改組校教評會。現行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組成之任一性別委員如未達委員總數3分之1以上者,建議以聘請校外之該一性別委員或調整教評會委員名額等方式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