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獲入學資格但未辦理報到及註冊之新生,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時(96年5月2日)
96年5月2日台訓(三)字第0960053157號函
已獲入學資格但未辦理報到及註冊之新生,因尚未具有學籍,如其於期間參加學校或系、所舉辦之活動,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時,應視其情節依其他相關法規處理外,請學校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協助受害學員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向學校提出申訴時,學校之處理程序得比照性平法之程序進行調查處理。
已獲入學資格但未辦理報到及註冊之新生,因尚未具有學籍,如其於期間參加學校或系、所舉辦之活動,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時,應視其情節依其他相關法規處理外,請學校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協助受害學員向加害人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向學校提出申訴時,學校之處理程序得比照性平法之程序進行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