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成立宗旨

本校為提昇教職員工生性別平權觀念,消除性別歧視,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及工作環境,爰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規定,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性別歧視及性侵犯防治與處理小組(86.9~94.12)

  • 民國82年本校「小紅帽工作群」出版「小紅帽隨身包:校園反性騷擾行動手冊」,在民國91年「小紅帽工作群」抗議校園性騷擾運動。
  • 民國86年6月通過「國立清華大學性別歧視及性侵犯防治處理實施辦法」設置,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前身。
  • 同年9月成立「 性別歧視及性侵犯防治處理小組」,直屬校長,由教師代表四人、職員代表一人、學生代表兩人及諮商中心主任共同組成, 並設專任助理一人,辦公室地點設於醫輔大樓。 
💝性別歧視及性侵犯防治與處理小組之職責
  • 接受申訴,以保密原則對相關當事人進行調查訪談。
  • 主動調查危害校園公共安全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
  • 提供性侵犯事件受害人陪同就醫、陪同報案服務。
  • 視個案需要提供法律、醫療、諮商等轉介服務。
  • 宣導兩性平權觀念,並推動防範性別歧視,性騷擾和性侵犯行為之教育活動。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94.12~)
  • 民國94 年6月通過「國立清華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及工作實施辦法」(原實施辦法已於102年4月廢止),民國101年6月通過「國立清華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辦法」。
  • 民國94年12月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申訴專線與專用電子信箱,行政單位隸屬秘書處。
  • 辦法特色:三法合一(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同一受理窗口與程序 。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職責
  • 規劃或辦理學生及教職員工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宣導性別平權觀念。
  • 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與教學。
  • 統整校內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 研擬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辦法、性別工作平等及性騷擾防治辦法、性別平等案件處理作業細則。
  • 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辦法、性別工作平等及性騷擾防治辦法有關之案件,在權限範圍內對當事人提供危機處理,並視需要轉介至專責機構進行心理輔導、醫療或法律諮詢。
  • 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 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 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 定期評估及檢討各項工作。

 

 

讓我們共同經營友善、安全、性別平等的校園。

 

 

延伸閱讀:

性平事件處理流程圖  http://gencom.web.nthu.edu.tw/files/15-1099-6996,c1189-1.php

本校性平法規  /p/412-1344-7634.php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