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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動友善校園—四要三沒有—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96年9月6日)

96年9月6日台訓(三)字第0960134646號函

檢送「持續推動友善校園—四要三沒有—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如附件),請配合宣傳並轉知所屬學校檢視與落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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